2021年上半年舟山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1-03-25 22:03:38阅读()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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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教育局同意,浙江省舟山中学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浙江省舟山中学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浙江省舟山群岛新区,是浙江舟山籍旅沪爱国实业家刘鸿生、朱葆三于1921年创办的舟山历史上最早的中等学校。1981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首批18所重点中学之一,1996年被认定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2014年被确认为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2012年成为浙江省首家在国内颁发与美国本土学生同等高中文凭资格的学校。

学校沿承“博爱”校训,孕育“从严求实,开拓创新”校风,秉持着“文理并重,兼顾特长,面向国际,多元拓展”办学策略,创造教学业绩,深获社会认同。改革开放以来,学校有4名同学获得浙江省高考状元,41名 同学高考成绩位居浙江前十,每年向清华、北大等国内名校输送人才,重点录取率达90%以上,居浙江省同类学校前茅。近年来,有近百名学生在全国五大竞赛(浙江赛区)中获得重要奖项,在其他学科的各级各类比赛更是屡创佳绩。作为浙江省新课标实践样本校、省精准教学试点校、省劳动教育试点校,学校积极参与新课程深化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抓实五育并举,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构建多元教学模式,孕育“大气、正气、文气、灵气”舟中人气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数学、英语、历史、信息技术教师各1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后出生);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8日后出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专升本不得报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七)本科、研究生学历均须具备相应学位;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九)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五、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教育网:http://zsjy.zhoushan.gov.cn/。

(三)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www.zjzszx.cn

其中,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六、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邮件报名及资格初审

邮件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8日上午9:00-4月7日16:00。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浙江省舟山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WORD版电子稿及报名所需佐证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 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zszxcwj@163.com)。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教育网和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中。

(二)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地点:浙江省舟山中学(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285号)。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提供现场报名时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

4.《浙江省舟山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见附件2);

5.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或证书;

6.一寸彩照2张;

7.报名人员也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

七、考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在招聘计划数6倍及以内的,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6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6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谈时间初定2021年4月10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复审时告知。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考试形式为面试,包括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各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等,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还相同的,则加试。

考试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舟山中学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中学负责组织实施。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3) 。

附件1: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舟山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浙江省舟山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考试考生防疫须知.doc

舟山市教育局

浙江省舟山中学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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