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告

2021-08-21 23:14:19阅读()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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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21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本科毕业生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第一类引进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留学人员要求其国(境)外就读院校(含本科阶段)均在2021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简称ARWU)前200名,排名榜网址: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rankings/arwu/2021。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

第二类引进对象:“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前,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人员,本科阶段为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的人员以及已被温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二)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浙江省户籍(以2021年9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本科生年龄要求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与引进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1.引进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本科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2.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引进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引进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15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姓名+出生年月”)发送至电子邮箱WZLCRC@VIP.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建议报名人员使用163邮箱发送报名相关材料。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本科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或电子认证书。

(3)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报考岗位代码为002的人员,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附件3)。

(5)报考岗位代码为010的法学专业人员,还须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已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符合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条件,但还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允许先提供由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扫描件,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3.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引进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谈对象。

(三)面谈

面谈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谈,否则视作自动放弃。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四)资格复核及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引进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面谈排名依次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以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报考岗位代码为010岗位的法学专业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主要渠道为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请予以关注。

(二) 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 在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77-88990920、88030939。

附件:附件1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本科毕业生计划表.xls

附件2 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本科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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