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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宁海县公开招聘社区主职干部储备人才公告
2022-07-24 22:01:56阅读()宁海县民政局为切实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主职干部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主职干部储备人才。
二、招聘计划
2022年社区主职干部储备人才拟公开招聘2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具体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报考的人员,户籍不限。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具体条件
考生除符合上述招聘具体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在2022年7月25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证书。
4.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报考程序
统一采取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查询、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宁海县民政局网站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092688/
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7月25日9时-7月27日16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
考生登录宁波人才网,选择“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按钮,进入“2022年宁海县公开招聘社区主职干部储备人才”在线报名。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并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侧面照片、涂鸦照片、大头贴、自拍照取消报名资格),照片为jpg格式,30k以内,像素不大于120×180,不小于80×110像素。上传成功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2022年7月27日16:00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28日9时- 7月29日16时。
县民政局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7月30日9时-7月31日16时。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2倍的职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指标调整到另一岗位,并将在宁海县民政局网站和宁波人才网公告。因指标取消而无法参考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未在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作放弃。
六、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22年8月5日9时-8月6日16时。
地点:在县民政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86号县民政局)509室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条件确认。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指标调整到另一岗位。如招聘岗位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均不足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于现场资格确认后在宁海县民政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通过短信或电话发送考试通知。
七、考试
本次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在宁海县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8∶1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合格分60分)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核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或者“不合格”。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十、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民政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
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按“三岗十八级”绩效薪酬制度执行,并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十一、递补规定
(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视作放弃。
(二)面试对象放弃面试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拟聘用对象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的,均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聘用的面试合格人员按各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为储备对象,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后备库”,招聘完成后仍出现聘用人员不足时,可根据缺额情况与实际工作需求,在后备库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四)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海县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户籍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7月25日(含)。
(三)考生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名序号是考生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五)考生在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七)考生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县民政局反映。
(八)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解除原聘用(劳动)合同;2个月内未解除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九)县民政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县民政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防疫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0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来自中高风险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考生,未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须经公安、卫生、大数据等部门共同研判,排除异常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所有考生经扫码(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且体温正常、规范佩戴口罩、持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考试当天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处置。
(五)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十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65258021 59956921
投诉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开放):65258000
宁海县民政局
2022年7月19日
附件
2022年度社区主职干部储备人才招聘计划表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备注 |
---|---|---|---|
岗位1 | 10 | 男性 | 服从分配 |
岗位2 | 1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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