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市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2022-04-07 00:32:10阅读()慈溪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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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市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共3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具有慈溪市户籍(含前湾新区)(以2022年4月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等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下表:

编号 招聘岗位 招聘指标 性别要求 年龄要求 学历及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
1 市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队员 28 男性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热爱应急事业,从事森林火灾和其他事故灾害的综合应急救援,以及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2 市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司机 2 男性 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B2及以上驾照,专业不限,近12个月内无发生有责重大交通事故。 热爱应急事业,驾驶和操作消防车(B2)、驾驶运兵车(B1),及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失信被执行人;

2、纹身、肢体功能障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司法调查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3年;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集中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市应急管理局918室(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联系电话:6396091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4)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1张;(6)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可通过“浙里办”平台查询);(7)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

4、其他说明: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有任一单项不达标者直接淘汰,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试。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应征公民招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专业心理医生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以上各项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

(三)体检

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考试成绩、考察对象、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将在慈溪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63960918。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和待遇,按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公告由慈溪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慈溪市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应聘报名表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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