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马鞍山和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16 10:07:16阅读()和县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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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和县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现委托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承办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招聘人数:4名;

2.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3.工作地点:和县城市管理局。

二、岗位代码及报考条件

(一)001岗: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4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善于沟通交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5日(含)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性别:因岗位性质需要,需在街面值勤,适宜男性;

5.同等条件下,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6.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7.服从岗位调整及调换和临时性工作任务;

8.居住在和县县城及周边地区,能适应早晚及节假日加值班。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7.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报名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和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和县海峰西路259号)。

3.报名者须携带:

(1)本人签名确认的《和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一,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需另外提供退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张;

(4)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二,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5)提交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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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设定面试最低分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当天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和县纪委监委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和县城市管理局;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试用期及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和县城市管理局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面试未录用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人员将纳入和县城市管理局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和县城市管理局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12356(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24926(和县城市管理局)

0555-5325241(和县城市管理局)

特此公告

和县城市管理局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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