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芜湖繁昌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招聘公告

2019-12-27 01:58:00阅读()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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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芜湖繁昌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餐厨车驾驶员和辅助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繁昌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县环卫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繁昌县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县环卫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其中:餐厨车辆驾驶员2名,车辆辅助工3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驾驶员要求年龄男性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辅助工要求性别男性。

4.要求身体健康,驾驶员持有B照及以上驾驶证,有三年及以上驾驶经验,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具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繁昌县政府或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繁昌县环卫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4张、本人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驾驶员适任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 2020年1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芜湖居正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马坝派出所对面),2020年1月4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 :1。如应聘岗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由县环卫所核销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1.驾驶员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2020年1月10日在县交通驾校机房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最新货车B2驾驶证模拟考试题库[2016年新版]》(满分100分)。

2.辅助工采取面试方式,2020年1月9日在芜湖居正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面试(马坝派出所对面),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和沟通处理能力等(满分100分)。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名单。驾驶员成绩相同者,以获得B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名,早者优先,同时获得B照的以年龄低者优先排名;辅助工以年龄低者优先。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关于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因体检和考察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综合排名顺序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环卫所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对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作时间、工作标准

1、工作时间

餐厨车配2名驾驶员,3名辅助工,轮流作业。全年5:00-12:00和12:00-19:00 两个时段作业,不分公休日和节假日,具体时间由县环卫所调度安排。

2、工作范围

餐厨垃圾收运车按照规定的收集路线,对全县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医院、企事业单位以及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等的餐厨垃圾进行收运。

3、工作标准

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专用桶单独收集、专用运输车辆密封运输,收运车不得超重、超载运行,餐厨垃圾收运车收集完辖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后,运输至市区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繁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中,驾驶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伙食补助330元/月(发放就餐券),考核奖200-600元/月,并购买“五险”,考虑环卫工作的特殊性,另发放特殊岗位津贴600元/月;车辆辅助工基本工资1533.3元/月。

若我县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实行市场化重新招标,县环卫所将上述应聘人员优先向中标单位推荐,具体待遇由中标单位确定。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最终成绩结果保留2年,在期间内因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在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低于60分的不享受递补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环卫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7872201(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监督电话:0553-7917025(繁昌县城管局)

附件:繁昌县环卫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繁昌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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