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芜湖市弋江区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公告

2023-07-29 10:24:00阅读()弋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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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68名,其中初中教师14名,小学教师54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3弋江区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专业测试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非我区在职在岗教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真实有效,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0日-8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2楼2号会议室(利民东路2号)。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专业测试前须提供资格证书编号。

4.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弋江区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填写完善、贴好照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及报考岗位)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弋江区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笔试费45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报名费不收现金,缴款方式为支付宝、微信、银联扫码缴纳,请保证电子账户余额充足。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依据有关政策,经审批可免交费用。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招考过程中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本人的,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成绩及录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符合报考的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8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2楼2号会议室(利民东路2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二)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分数为100分,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综合知识等。笔试结束后,分学段、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专业测试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岗位数。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到弋江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未按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和现场提问回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教学基本功和综合能力、仪表举止等;现场提问回答时间5分钟,现场提问为1个问题,主要考察教师职业素养。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专业测试通知书原件等。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再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若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按专业测试时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体检与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在入职前需进行准入查询。对拟聘用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并由拟聘用单位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对拟聘用教师,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并由拟聘用单位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聘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按专业测试时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公示与录用

对经过笔试、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工资待遇参照区聘教师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弋江区教育局、弋江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023年弋江区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s://www.yjq.gov.cn/zxxx/gsgg/index.html)查询。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553-4831703

区人社局0553-4225831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0553-4820970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弋江区教育局

弋江区人社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2023年弋江区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弋江区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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