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法警公告

2023-06-09 16:31:36阅读()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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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金安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法警。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金安区人民法院2023年计划招聘6名编外聘用制法警。其中男性法警5名,女性法警1名。(具体计划见附件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人民法院辅警、执行工作,热爱审判执行事业;

4、能够适应外勤、三班制倒班(夜班)工作,能按工作要求适应节假日加班;

5、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无“三高症”;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岗位表上年龄限制30周岁(含)以下为1992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7、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8、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本人、配偶或父母因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9、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六安市金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报名。每位考生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至2023年6月18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报名后,2023年6月19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5.笔试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2。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9日至30日登录人事考试网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在体能测评前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环节仅递补1次。考生需提供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并打印);

(2)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4)属复员退伍军人的,需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核验原件后退还考生,留存复印件。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

(四)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以及体能测评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能测评前,所有人员须现场进行身高审核,身高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文件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30岁(含)以下
1000米跑 ≤4分25秒
女子组
项目 30岁(含)以下
800米跑 ≤4分20秒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有缺考、违纪或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合成总成绩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上述各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详见金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环节仅递补一次。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环节仅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不少于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本次招录的编外聘用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内,如金安区人民法院开展下一次编外人员招聘,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后备人员库自动失效。

(九)聘用

1.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金安区法院现有自聘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查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与考察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合成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金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0564-3261508

监督电话:金安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0564-3261518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9日

附件:2023年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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