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六安霍山县退役军人帮扶就业第二批专项岗位报名公告

2023-05-30 15:12:34阅读()霍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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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发退役军人帮扶就业第二批专项岗位,现就有关报名、岗位需求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招录对象

岗位数量:20个。

招录对象: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二、报名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劳动能力和履岗能力;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工作纪律,服从管理;

(三)无营业状态工商注册登记;

(四)户籍在霍山,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63年6月1日至1968年6月1日之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补岗: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因违反纪律,被开除公职的;

(三)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

(四)提前(退职)退休并已享受养老金待遇的;

(五)已享受政府帮扶岗位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符合选岗条件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设置

县退役军人帮扶就业开发专项岗位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此次专岗招录工作,具体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负责岗位开发、招录使用管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格审查,协助选岗定岗等工作。此次招录专项岗位均为县域内公办学校校园保安,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招录后整体移交校园保安公司具体负责管理使用、培训、工资发放和日常考核考评等。

四、操作步骤

开发专项岗位帮扶就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报名、相关部门资格审查、集中摇号确定选岗资格、选岗顺序、公证公示等工作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时 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9日(法定工作日)。

2、地 点:霍山县退役军人帮扶就业开发专项岗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霍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会议室)具体地址:衡山镇南岳西路10号。

3、报名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退伍证或有效退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三份);(2)安置后下岗(失业)退役军人还需提供下岗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县退役军人帮扶就业开发专项岗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报名资格,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审查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选岗定岗

选岗定岗工作由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协助校园保安公司组织实施。具体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全体符合报名条件者集中摇号产生20名选岗资格人选;第二步:符合选岗人员再集中摇号产生选岗顺序,按照1-20号编号顺序先后选岗定岗。参加选岗人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四)公示

选岗结果由校园保安公司报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帮扶就业开发专项岗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岗的,即为拟上岗人员。选岗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校园保安公司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岗资格。

(五)上岗

公示后,由校园保安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上岗具体事宜。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有不符合上岗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专项岗位资格。用人单位分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加强考评。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以我县新公布的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1870元为基数,今后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标而增涨;军龄补贴按20元/年乘以服役年限计算;工龄工资按10元/年乘以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按《劳动法》规定购买“五险”。学校不安排食宿。

本公告由县退役军人帮扶就业开发专项岗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5022920(县教育局)

0564-5032920(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督电话:0564-5102912(县纪委监委)

附件:霍山县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再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帮扶就业第二批专项岗位报名表

中共霍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霍山县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再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帮扶就业第二批专项岗位报名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贴照片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乡镇)   现居住地(乡镇∕村、社区)  
入伍时间   退伍时间   联系方式   是/否党员  
下岗(失业)、自谋职业时间   下岗(失业)或自谋职业工作单位  
个人简历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父母、配偶、子女)  
个人承诺 以上信息由本人填写,提供相关材料真实,自愿申请专项岗位帮扶就业,并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服从工作单位日常管理,违者责任由本人自负。
本人签名:年月日
县级部门审查意见 县教育局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年月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公安局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人社局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1、自谋职业若无单位可填写“个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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