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招聘公告

2023-04-26 18:30:03阅读()芜湖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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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
序号 需求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人数 岗位条件和要求
专业 学历 年龄 人员性质 备注
1 综合办 驾驶员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劳务派遣 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退役军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退役军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 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30日后出生);

(四)持有C1驾驶证及以上,具备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安全驾驶,无重大责任事故及不良驾驶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与实操、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步骤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请直接点击以下链接进行报名(请填写完整简历):

https://www.ahwhrcw.cn/zgz/mqrz/gsjj?id=2249

请核实所填内容再投递,如非填写信息有误,请勿多次投递。请确认本人报考意愿再进行报考,勿盲目报名。

2、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8:00至2023年5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地点:芜湖市镜湖区金鼎镜街99写字楼2301室

审核时间:2023年5月4日8:00-12:00、14:00-17:30

2、资格审查需应聘者本人到场,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所需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本人相关证件,包括:有效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个人资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填写《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通知其参加面试、实操考核。报考者的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与实操

面试与实操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官网(https://www.whjkyl.cn)公告,请及时关注。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时间为10分钟/人,面试满分为100分。

2、实操。采用选取区域路线,驾驶员轮流驾驶方式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能、安全意识、服务意识等,实操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与实操成绩以5:5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路考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300元/人)。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无法录用,同时按考试总成绩等额增补。

考察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健康医疗集团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按照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制员工相关制度执行。

(二)劳动合同:由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六、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53-3991810,联系人:刘同飞

纪检电话:0553-3991811,联系人:李良

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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