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庆怀宁县蓝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0-31 22:06:26阅读()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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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蓝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怀宁县蓝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第三方购买的服务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透明、平等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根据岗位需求,招聘综合管理人员(内勤、外勤)共2名,工作地点:怀宁县。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怀宁县境内有固定居所;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若有从事汽车租赁运营相关管理经验2年及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内。

4.具有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其中外勤岗位经常要到乡镇联络工作,建议男性。

5.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调配;

6.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秘密;

7.同等条件下,优秀党员及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治安处罚过的相关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怀宁县蓝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职在岗人员,因违反怀宁县蓝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实际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被开除、辞退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事项:

1.《怀宁县蓝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备案网站(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www.hnxjfgs.com在线公告)进行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4楼怀宁县蓝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中国银行)。

4.咨询电话: 0556--4669117 史先生

5.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五、招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及驾驶路考三者相结合的方式,三项成绩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为社会常识、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缴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原则上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三)面试内容:

1.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2.缴费: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四)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4楼怀宁县蓝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驾驶路考(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驾驶能力,应急能力等综合素质,路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驾驶路考*2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及复核:

考察体检人选按实际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仍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如仍有相同,加试予以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

(一)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复核:

1、对报考人员及直系亲属是否有犯罪记录进行审查;

2、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和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复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因体检或复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复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公示三天。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薪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薪资待遇为每月3000 元(含基本工资、单位及个人社保、劳务管理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试用期结束后,薪资待遇为每月3000元(含基本工资、单位及个人社保、劳务管理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绩效考核工资1000元(绩效考核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励(根据公司运营情况确定)。

(三)聘用人员必须履行怀宁县蓝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人事管理制度。

(四)聘用人员必须履行怀宁县蓝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相关人事管理制度

(五)本次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怀宁县蓝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怀宁县蓝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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