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淮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2020-05-29 23:48:48阅读()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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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度淮南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流程优化、程序规范

(四)坚持统一组织、务求实效

二、招聘计划

我校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共计17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下表:

序号 二级学院 岗位 岗位 代码 专业或方向 需求计划数 岗位
性质
学历 (学位) 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1 电子工程学院(15人) 物理学 9001566 理论物理、光学等专业 2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 陈院长 电话:05546863698 邮箱:chen232001@126.com
2 教育学 9001567 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 1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
3 电子科学与技术 9001568 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4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4 信息与通信工程 9001569 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5 光学工程 9001570 光学工程等专业 2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6 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9001571 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7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15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 9001572 材料化学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魏院长 电话:05546617117 邮箱:weiyijn@163.com
8 化学工程与技术 9001573 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专业 6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9 教育学 9001574 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 1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
10 化学 9001575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等专业 5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11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13人) 机械工程 9001576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 4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杨院长 电话:05546672520 邮箱:2019777196@qq.com
12 控制科学与工程 9001577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专业 4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13 电气工程 9001578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14 交通运输工程 9001579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等专业 2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15 计算机学院(11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001580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 7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陈院长 电话:05546862520
邮箱:13855491762@163.com
83457019@qq.com
16 信息与通信工程 9001581 通信技术/电子与通信技术等专业 2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17 软件工程 9001582 软件工程等专业 2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18 生物工程学院(15人) 化学工程与技术 9001583 生物化工等专业 1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5546661722 邮箱:11751037@qq.com
19 轻工技术与工程 9001584 发酵工程等专业 2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20 生物学 9001585 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21 食品科学与工程 9001586 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22 药学 9001587 生物制药等专业 2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23 教育学 9001588 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 1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
24 风景园林学 9001589 风景园林、园林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25 金融与数学学院(7人) 数学 9001590 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 霍院长 电话:05546862955 邮箱:hyh2004520@163.com
26 教育学 9001591 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 1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
27 应用经济学 9001592 金融学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28 体育学院(8人) 体育学 9001593 休闲体育、体育教育等专业 5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 应院长 电话:05546863632 邮箱:710611220@qq.com
29 教育学 9001594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30 外国语学院(10人) 外国语言文学 9001595 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等专业 10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 方院长 电话:05546863132 邮箱:fxc515@163.com
31 法学院(10人) 社会学 9001596 社会工作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 余老师 电话:05546862560 邮箱:  646995905@qq.com
32 法学 9001597 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等专业 4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33 管理学 9001598 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 2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34 工商管理


9001599 财务管理等专业 1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35 教育学院(13人) 教育学 9001600 教育学原理、课程教学论、学前教育学等专业 9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 贺老师
电话:05546862961
邮箱:28769958@qq.com
36 心理学 9001601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等专业 4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37 经济与管理学院(18人) 应用经济学 9001602 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等专业 6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 程院长 电话:05546862838 邮箱: 3350268309@qq.com
38 工商管理

9001603 企业管理、会计学、工商行政管理等 6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39 管理科学与工程 9001604 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6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40 马克思主义学院(12人) 马克思主义理论 9001605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哲学等专业 6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 刘院长 电话:05546863050 邮箱:1983074071@qq.com
41 历史学 9001606 中共党史(党建)、中国近现代史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42 教育学 9001607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43 美术与设计
学院(9人)
艺术学 9001608 美术学等专业 2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 汪院长
电话:05546862985
电子邮箱:619027582@qq.com
44 设计学 9001609 设计学类专业 4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45 工业设计或家具
设计与工程等专业
9001610 工业设计或家具
设计与工程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46 文学与传播学院(11人) 新闻传播学 9001611 传播学、新闻学 4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05546862521邮箱:
1229871757@qq.com
47 教育学 9001612 课程与教学论 1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48 中国语言文学 9001613 汉语言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戏剧与影视学等专业 6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49 音乐学院(3人) 艺术学 9001614 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 3 教学科研岗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 李院长   电话:05546862907 邮箱:lishijun0624@163.com

三、人才类别及相关待遇

(一)领军人才、教授(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

领军人才、教授(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类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年薪制、协议制、短期服务等多样聘用方式,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议”政策。

(二)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

学校提供周转住房一套(3年之内免房租),同时提供安家费70万元,优秀人才基金5-20万元。在首个聘期内(聘任前3年),每月补助人才津贴3000元。配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调入条件的可以随调;不符合随调条件的,学校可以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等方式安排工作。

(三)博士研究生

学校提供周转住房一套(3年之内免房租),同时提供安家费60万元,优秀人才基金5-20万元。在首聘期内(聘任前3年),每月补助人才津贴3000元。配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调入条件的可以随调,不符合随调条件的,学校可以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等方式安排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待遇可面议。

(四)服务期限

领军人才、教授、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服务期限为8年。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类别 安家费 优秀人才基金 高层次人才津贴 其他待遇
领军人才 具体待遇面议 具体待遇面议 具体待遇面议 具体待遇面议
教授(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 具体待遇面议 具体待遇面议 具体待遇面议 具体待遇面议
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 70万 5-20万 3000元/每月 事业编制、过渡房、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博士研究生 60万 5-20万 3000元/每月 事业编制、过渡房、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应聘马克思主义理论岗位的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应与淮南师范学院当年人才引进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

8.引进的国外高校博士等高层次人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人才标准

1.领军人才

符合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认定的一类、二类和三类人才标准条件。

2.教授(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

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符合我校专业发展需要,业绩成果突出,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在本学科具有较高的声望;能够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前沿性的研究成果,能够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发挥引领、示范与带头作用。

从事课程教学、教材教法研究,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不要求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

年龄一般上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与本领域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及时了解和把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前沿,具有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近5年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含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在 CSSCI 、SSCI、SCI、EI、A&HCI收录的本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

4.博士研究生

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行业背景,业绩条件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理工科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含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在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人文社科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

以上人员中,具有海外著名大学以及科研机构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秀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直接引进。

博士研究生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行业背景,业绩条件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教授(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业绩条件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报名申请

对于博士等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不受时间限制(全年招聘),报名由人事处统一受理。为进一步简化应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应聘人员需在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为:http://rczp.hnnu.edu.cn)注册,然后登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六、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对应的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七、考核

(一)本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学校成立考核组,负责应聘人员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工作由教学单位负责,成立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考核时间及人员原则上尽量集中,分批进行。考核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二)通过资格审查,被通知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有代表性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

(三)考核原则上可采用试讲面试、科研能力考核评价等方式。科研能力考核评价采用定性的方式(领军人才、教授、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必须接受科研能力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价,由专家通过试讲面试、科研能力(学术成果)考核评价的表现来定最终成绩(试讲面试占70%,科研能力评价占30%)。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应聘人员试讲试讲面试、科研能力考核评价过程中,由教学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评价,重点从研究方向、研究成果、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试讲通过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或说课),教学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评价。

(四)疫情防控期间,在确保符合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视频会议等方式,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先期开展综合素质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专业考核,考核结果以会议记录等方式存档。对拟聘人员的体检、报批及聘用人员报到上岗等程序视疫情防控形势延后开展。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与心理测试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录用人选须按照要求进行心理测试,并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二)考察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罚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按照1:1比例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审定。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签订协议

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国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纪委监察处电话:0554-6863597)。

(二)应聘人员按我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拒绝办理报到手续,先前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

(三)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及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工作,否则学校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由淮南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

邮编:232038

联系部门:淮南师范学院人事处

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http://rczp.hnn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0554)6863593 6863708

E-mail: rske@hnnu.edu.cn

特此公告

淮南师范学院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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