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芜湖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11-23 18:09:37阅读()无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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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机制,经无为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无编[2021]36号),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大队)决定面向无为市范围内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无为市范围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2.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考核不定等次除外),报考人员需具有2年(2019年11月25前参加工作)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5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非试用期不定等次的。

2.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考试公告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w.gov.cn/)、无为先锋网(http://ww.whxf.gov.cn/)等媒体上公开发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和信息,将及时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无为先锋网上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12月3日(正常工作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无为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人事股310室。(无城镇城南双泉路27号,联系电话:0553-6330496)

4.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③个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

5.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需填写《2021年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名表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6.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时,经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考察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前,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考生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附件2)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可正常开考,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最低分数线在面试开考前确定。

3.考察与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考察与体检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由体检对象提供近半年内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报告。考察与体检结果将提交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对象。

(四)公示与调动

1.公示。对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考生,在无为市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一次性在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并依上述程序进行考察、研定和公示,如仍不合格则不再递补。

2.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先由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大队)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在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无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考生须对报名所填写事项负责,并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弄虚作假及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由相关部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六、防疫要求

为统筹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就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考生要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并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要遵守现场防疫安排,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考前28天有境外或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考前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将及时公告并通知,考生应予遵守。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无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1.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试咨询电话:0553-6330496(无为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3.监督电话:0553-6301126(中共无为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公告发出后工作时间受理,选调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与本次选调有关事项。

附:1.2021年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无为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

2021年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1寸彩照粘贴处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 党时 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   报考单位  
学 历学 位 全日制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编制性质  
简历(必须符合规定格式)  
奖 惩 情 况  
近几年年度考核结果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主要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等) 称 谓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 治面 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有回避关系
           
           
           
           
           
           
           
诚信承诺 本人上述所填写的情况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责任自负。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是参加2021年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考生,我已仔细阅读本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提醒和要求,并且在近14天内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及家人未到过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同时承诺:

1.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2.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3.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严重后果,由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21年 月 日

附件3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报考者报名时需出示新冠疫苗接种凭证,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的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和“行程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报考者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2.报考者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报考者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报考者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报考者,应该主动与考试机构联系,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报考者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报考者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报考者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报考者,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过程中,报考者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考试期间,报考者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报考者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报考者,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1.报考者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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