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1-16 16:36:43阅读()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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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9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五)专业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报考的,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迎宾大道,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楼516室,咨询电话:0564-3630955)。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1.有效身份证、退伍证或士官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附件3)。所有报考人员需填写《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现场签订承诺书。

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本科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每名报考者必须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截止后,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将再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二)笔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网址:http://jkq.luan.gov.cn/。笔试内容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在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成绩。

(三)面试

面试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其中综合分数相同的,按面试得分高的优先。

为确保应聘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应招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均为一次。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到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薪酬待遇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 本《公告》由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2.所有应聘人员需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咨询电话:0564-3630955。

中共六安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附件1: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关于同意 同志参加六安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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