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蚌埠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09-09 09:31:03阅读()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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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蚌埠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岗位代码 单位名称 报考岗位 招聘人数
01 交警支队 路面大队 男7人
02 交警支队 车管所 男4人
03 交警支队 高速公路一大队 男4人
04 交警支队 高速公路三大队 男5人
05 蚌山分局   男21人
06 禹会分局   男26人
07 高新分局   男11人
备注 报考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三大队的,需持有满实习期的C1(含)以上驾证。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限本市户籍人员(含三县);

(三)具备高中(含中专或中技)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能适应加(值)班和夜班工作;

(六)18周岁至35周岁(2003年9月1日至198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交警支队的考生年龄18至30周岁(2003年9月1日至199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七)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

(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不低于1.65米;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三)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有酒驾、醉驾、毒驾及吸毒史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六)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报考;

(七)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八)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笔试加分项

(一)服兵役类报考人员

1、退役军人加2分;

2、中共党员加2分;

3、担任过班长(含副班长)以上的加2分,嘉奖每次加3分,部队院校优秀学员每次加3分,荣获(立)过优秀士兵(士官)每次加4分、三等功(含)以上奖项每次加5分。

(二)未服兵役类报考人员

1、警察院校毕业生加2分;

2、中共党员加2分;

3、警校优秀学员每次加3分。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由蚌埠市公安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gaj.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ngbu.gov.cn)、安徽公共招聘网(www.ahggzp.gov.cn)上进行发布,后续公告将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gaj.bengbu.gov.cn)上发布,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址:蚌埠市人力资源产业园院内(解放路590号,解放路立交桥东南角)3号楼一楼,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人员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三份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页)、学历证书、退役军人携带退役证、立功受奖证书、中共党员由所在党支部提供证明、征信报告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4张(请在照片背面清楚标注自己的姓名),个人报名所交材料不予退回。登录:蚌埠市公安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审批表》并填写完整(正反面打印,只填写正面)。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笔试、体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公安局网站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自行下载打印并签署“考生健康承诺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两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蚌埠市人力资源产业园院内3号楼一楼(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未按照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与测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1)请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科技等,满分共计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期分数计算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3)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卷面分有疑问,可予公布成绩次日16:00时前,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布。

(5)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

(6)为确保应试考生综合素质,将设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将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对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

(1)此次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1000米、立定跳远两项。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项目只测试1次,缺考或未通过者,不予补考。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及标准
1000米 ≤5分30秒
立定跳远 ≥2.10米

(2)总成绩60分以上,经参加体能测试,且没有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其列入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

(四)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将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环节人员,出现考生笔试成绩分数相同,以主观题分数高低确定排序,如主观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通知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上发布。

2、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费用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政审与聘用

1、经考试测试、体检合格者,由蚌埠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政审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中考试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需在试用期满后,5日内填报《录用审批表》,按照程序审批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2—2089361、2089362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本公告解释权在蚌埠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2、考生健康承诺书

3、报名审批表

4、录用审批表

蚌埠市公安局

2021年9月9日

请下载附件:附件1: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2: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3:报名审批表.docx

附件4:蚌埠市公安局辅警录用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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