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公务车驾驶员公告

2021-08-30 22:21:37阅读()合肥公共招聘网
推荐题库

因工作需要,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派遣至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年龄 备注
101 驾驶员 1 40周岁及以下 C1及以上驾照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说明

1.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或熟悉地图导航操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3年内无交通违法记满分记录,无违法犯罪等记录,具有较强的安全和纪律意识。

3.五官端正,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反应敏捷。

4.思想道德品质较好,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符合驾驶员岗位就业要求。

6. 退伍军人、家庭住址在合肥市范围内优先,适合男性报考。

7.年龄条件中“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者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于9月13日12: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初审结束后,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满上述比例要求,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延长报名时间。

(二)现场资格复审

1.按照上述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

④1寸照片2张;

⑤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⑥本人有效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本人户口薄或经常居住地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①与报考条件不符的;②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③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必须提供考生上述审核材料外,还必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复审时间和地点将视报名初审人数及防疫工作要求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站通知为准。现场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考核费用并领取考核通知书。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实操的考核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综合评定后当场公布,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筛选进入实操考核(最后一名若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实操考核人选,若不足5人则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时间及地点以考核通知书登载信息为准。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及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及与驾驶岗位适配性等。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本次公开招聘的录用人员。

在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环节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1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空缺数1∶1的比例,在考核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3)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合格后,参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合办【2014】2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合肥市直单位编外使用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编办【2021】43号文件)等文件执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市政府核定的相关工资待遇标准:月基本工资350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和日常考核情况发放,人均每年约18360元;五险一金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基本工资代扣代缴。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为考生建立人才库,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空缺,可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

(二)考核费用80元。

(三)咨询电话:0551-65125911、0551-651895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扫一扫,手机继续看
    特别声明:文章多为招考官网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
    部分数据为彩果考试网(www.cgksw.com)收集整理,转载或复制请注明出处!-彩果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