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巢湖学院校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8-26 01:33:48阅读()巢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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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单位 拟聘人数及岗位 学历学位 专业
拟聘人数 岗位
后勤处(校医院) 1 药剂 本科及以上 药学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岗位条件

1.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9月1日24时)

应聘人员须登录巢湖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注册报名,网址:http://rszp.chu.edu.cn/ZP/project/chxy/index.jsp?FM_SYS_ID=chxy。

注:应聘者注册成功(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并进入系统后,先申请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并提交;简历信息中的学习经历及获奖情况应填写完整,最后点击提交。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按照岗位需求及选聘条件,学校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系统审核状态为“组织笔试”即为审核通过)。

2.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1)2021年9月4日上午7:30-8:30;

(2)地点:博学楼北侧一楼大厅;

(3)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须携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供一份个人完整真实简历,以供现场查验。对于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4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所对应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

(4)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1:2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5)笔试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招

聘岗位,笔试成绩高于(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按照不低于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

(1)时间:2021年9月4
锚点
日下午2:30开始;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4)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对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考察对象或递补人员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五)考察

考察着重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考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考察的;

2.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它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的。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录用锚点

考察体检合格,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全日制本科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同工同酬。

五、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纪委办0551-82362578,人事处0551-82361409。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校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由巢湖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号巢湖学院

邮 编:238000

联 系 人:李老师、朱老师,电话:0551-8236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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