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蜀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吸纳青年 参加就业见习公告

2021-08-18 15:58:01阅读()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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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3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2021年蜀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条件

2021届皖籍或在皖就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0届、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报名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见习岗位

公开招募26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详见2021年蜀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见习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为3-12个月。由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见习人员需求和岗位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按月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就业资金统一支付)。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有意愿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请直接与区相关机关、事业单位联系(见附件1),现场资格确认时,携带《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每人限报1个见习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9:00至2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六、岗位匹配

报名结束后,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岗位匹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等毕业生。匹配成功的人员信息由见习单位及时提交至区公共就业和人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见习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对匹配没有成功的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剂”原则,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服务管理中心统筹协调。

七、组织上岗

见习人员资格确认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统一在中国蜀山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见习单位及时通知见习人员报到。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合肥市蜀山区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上岗时间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合肥市蜀山区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3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1份,1份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备案。

八、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和《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合肥市蜀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电话: 0551-65504459

报名咨询:见习单位联系电话详见2021年蜀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见习岗位汇总表(附件1)。

附件1:蜀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见习岗位汇总表

附件2:报名表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2021年蜀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蜀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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