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小学区级劳务派遣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1-08-02 20:03:19阅读()马鞍山公共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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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花山区教师队伍建设,受花山区教育局委托,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级劳务派遣制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8名,其中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4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物理2名,具体详见《2021年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小学区级劳务派遣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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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含)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

6、学位及专业:符合《2021年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小学区级劳务派遣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一)规定的学位及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7、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微信搜索“新华人力”)

2、报名地点:花山区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路新天地广场一层25号)。

3、报名者须提交: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 张;

(4)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三)。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7、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需出示安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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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笔试成绩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会同花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入围专业测试人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上公布。按照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认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1:2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2)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复审。

(3)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3、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专业测试采取教学设计(备课)和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3)教学设计要求根据提供的课题(教材)和要求的课时在1小时内完成,无生上课要求根据课题和教学设计在15分钟内完成。专业测试分值共100分,课题选题范围为马鞍山市区中小学现有教材(小学一、二年级除外)。

4、成绩合成

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要求(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有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将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shsq.gov.cn)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花山区教育局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花山区各学校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工资待遇参照花山区区级劳务派遣制教师待遇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分笔试、专业测试两个环节,按照专业测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规定比例进入专业测试环节而未录用且专业测试成绩达到60分(含)及以上人员,将全部纳入花山区教育系统后备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花山区教育局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笔试、专业测试费。

4、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5、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考试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7、报名咨询电话:0555-2499477(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8、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8886703(花山区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5-8886723(花山区教育局)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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