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阜阳阜南县初中起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

2021-07-19 23:06:52阅读()阜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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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51号)、《安徽省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阜南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实施方案》(南公招字〔2021〕13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阜阳市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招考函〔2021〕28号)等精神,现就阜南县2021年初中起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填报等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应持有阜南县户籍,为参加2021年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专业,且保证毕业后回阜南县的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三)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截至2021年8月31日,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

二、网上志愿填报地点、时间及网址

1.志愿填报地点:考生中考报名点

2.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7:00

3.志愿填报网址:http://zhk.ahzsks.cn/

三、网上志愿填报说明

详见《关于印发2021年阜阳市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招考函〔2021〕28号)(附件1)。志愿填报前,各毕业学校负责对有意向报考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初审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

1.阜阳市内阜南县外参加中考且户籍地是阜南县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志愿填报点(毕业学校)填报志愿,并将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分数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志愿确认单(考生和学校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21年7月24日17:00前送阜南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逾期责任自负;

2.安徽省以内阜阳市以外参加全省中考且户籍地是阜南县的跨市考生务必于2021年7月24日17:00前到阜南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及人工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需携带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分数条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小二寸彩照等材料,逾期责任自负;

3.阜南县内且户籍地在阜南县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志愿填报点(毕业学校)填报志愿;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应在提前批次填写一个与自己户籍地相对应的初中起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多填无效(招生计划及院校代码见附件2)。

四、组织面试

阜南县2021年度初中起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拟于2021年7月26日19:00前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专题公示公告栏(网址:http://www.funan.gov.cn/xxgkContent/?branch_id=5e05bef7d7fb1ba19ed1c1fa&column_code=250000000)、“阜南教育信息专栏 ”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funan.gov.cn/content/channel/5d1311f43458b3552de36162/)和“阜南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家长持续关注并按要求按时参加。

五、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本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因确定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则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由县教育局公布当年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六、招生录取

按照事权不变的原则,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过程中如遇平行分一并录取,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入学后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定向培养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处理。

七、有关要求

1.考生及家长在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中,应实事求是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各学校要做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宣传材料,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特别提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有关面试组织、协议签订等工作,将陆续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县教育局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敬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持续关注查询。

咨询电话:0558-6724880(人事股),0558-6720706(考试管理中心)

附件:1.《关于印发2021年阜阳市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招考函〔2021〕28号).pdf

2.阜南县2021年初中起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培养院校招生计划一览表.xlsx

阜南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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