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庆桐城市从“五方面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公告

2021-04-02 23:08:04阅读()桐城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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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安庆市委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进一步激励基层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中央和省、安庆市委关于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方面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研究并报安庆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从全市“五方面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导向,切实把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优秀基层干部选拔出来。

(二)坚持按规操作,严格选拔程序,突出竞争性,体现公平性。

(三)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化镇、街道党(工)委和市直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推荐、把关作用。

(四)坚持分类选拔,突出“五方面人员”不同特点,增强选拔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选拔职位

选拔范围为我市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本次计划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24名,其中,面向镇事业编制人员择优选拔17名,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择优选拔2名,面向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择优选拔2名,面向第一书记择优选拔1名,面向驻村工作队员择优选拔2名。

三、资格条件

“五方面人员”选拔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安徽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的德才兼备、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等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一般应从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的镇在编在岗人员,尤其是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和具有管理岗位经历的专业技术干部中选拔;中共党员;具有四年以上镇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应从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满六年,且目前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的人员中选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人选:一般应从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中选拔。

4.第一书记人选:一般应从脱贫攻坚以来到村任职满一个任期或满3个年度,且任期考核优秀或2个年度考核为安庆优秀等次的第一书记中选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驻村工作队员人选:一般应从脱贫攻坚以来到村任职满一个任期或满3个年度,且任期考核优秀或2个年度考核为安庆优秀等次的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各类职位参加择优选拔人员的工作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方面人员”人选中的中共党员,获桐城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择优选拔:

1.近五年内所负责的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方法

(一)报名推荐

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党委(党组)把关作用。符合条件的镇事业编制人员需到所在镇党委和市直主管部门报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报名;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人选采取个人自荐并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的方式报名(已参加市委比选年轻干部的不再重复报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需到选派单位或镇、街道党(工)委报名。每人限以一种身份报名。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五方面人员”报名的人员,由镇、街道党(工)委或市直主管部门推荐,于3月31日17:30前报市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农组办)。推荐工作应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和基层干部意见建议基础上,对照具体标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形成书面推荐意见,以党委(党组)文件形式上报。其中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由镇党委负责推荐,并经市直主管部门同意。根据各镇实际情况,新渡镇、双港镇、范岗镇、金神镇、吕亭镇等5个镇限推荐3名,青草镇、嬉子湖镇、孔城镇、大关镇等4个镇限推荐2名,唐湾镇、鲟鱼镇、黄甲镇等3个镇限推荐1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由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推荐,限推荐1名。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人选由原任职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或现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推荐,限推荐2名。第一书记人选由原任职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或现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推荐,限推荐1名。驻村工作队员人选由现任职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或选派单位党组(党委)推荐,限推荐2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数,则由市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报名提供材料:1.由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表、干部任免审批表。2.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无文件的单位出具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村党组织书记还需提供近6年村集体所获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所有材料均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择优选拔全过程。对不符合参加择优选拔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干扰择优选拔、审核把关不严的,追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理论测试

理论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党的基本政策、基层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农村工作方法等。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比选满分100分,主要根据比选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选,综合分析比较个人知识层次、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任职经历、获得表彰等情况。

理论知识测试成绩和比选成绩按照2:8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镇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按比选拔职位人数多5人、其他方面人员按比选拔职位人数多1人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重大斗争和关键时刻的实践表现。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统一征求市纪委监委和政法、公安、法院、信访、审计、应急管理、卫健等部门意见。

(六)研究确定

市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择优选拔对象的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提名初步人选,提请市委常委会票决确定正式提名人选,报安庆市委组织部审核、省委组织部备案。

(七)人选公示

采取适当方式,对提名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八)提交选举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委组织部向镇党委反馈确定的人选,由镇党委纳入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市委批复,提交镇党代会、人代会正式选举。

(九)备案登记

选举结果报安庆市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备案。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进入镇领导班子人员进行公务员登记,当选后新登记为公务员的,第一个任期一般不调离镇。

五、组织领导

成立桐城市择优比选“五方面人员”进镇领导班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比选的具体工作。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56-6134001

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1

附件:桐城市从“五方面人员”中择优比选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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