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铜陵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4-02 22:41:35阅读()枞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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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等规定,现就2021年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1年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1年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2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主要依据安徽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

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认真阅读《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⒈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⒉报名地点: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106室(县连城东路与浮山路交叉口)。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2021年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⒋其他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②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③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时,办理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枞阳在线、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考试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⒌资格审查及报名费用: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缴纳笔试考试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⒍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特殊岗位,经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2:1比例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各报考者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的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考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领取:2021年5月15日报考者凭缴费收据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纸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纸,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021年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范围以《安徽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综合管理类为准。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有一科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照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面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合成后的最终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在枞阳在线、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上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相关招聘信息,将在枞阳在线(www.aqzyzx.com)、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ongyang.gov.cn)“人事信息”栏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5756227(县农业农村局)

0562-3210930(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2-3253801(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562-3211176(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1年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

附件4:《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枞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附件6:《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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