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告

2020-03-27 21:13:26阅读()淮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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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淮北高新区)2018年7月由淮北经济开发区更名而来,成立于 1996年,副厅级建制,由商贸综合区、龙湖园区和新区组成,总核准面积3144公顷,正在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待批)。淮北高新区是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正朝着建设创新驱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和绿色发展样板区目标迈进,为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打造苏鲁豫皖交汇区域开放新高地、加快推动淮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因发展需要,根据《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 部门正职(三级雇员)3名:投资促进局(商务局)局长、科技创新局局长、法务部(政策法规室)部长;

2. 部门副职(四级雇员)8名:投资促进局(商务局)副局长2名、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四送一服”办)副局长1名、科技创新局副局长2名、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2名、法务部(政策法规室)副部长1名;

3. 主管(五级雇员)3名: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四送一服”办)主管1名、财政金融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总预算会计1名、金融管理师1名;

4. 主办(六级雇员)5名: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四送一服”办)主办3名、财政金融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财务会计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和淮海经济区(省外其他市)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报考人员报考聘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比选与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讨论决定、公示、聘任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huaibei.gov.cn)“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 进入。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日8:30至2020年4月8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招聘网站,填写“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 ×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13日17∶00前可登录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2020年4月15日报考人员可及时登陆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招聘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4月 16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比选与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报名资料,依据专业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等,对报考人员进行比选,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低于5:1的,按实有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考生于4月24日17:30前登录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结果。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复审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经历证明、报名表等;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情景化等综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作风情况、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如拟定考察人员未达要求,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采取等额体检,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排序递补一次。

(七)确定人选

综合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按程序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实行雇员制(淮北高新区所有人员均实行雇员制)。

公示无异议的,高新区管委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淮北高新区雇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人员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期间,雇员无故终止合同擅自离开的,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正常续聘。

三、有关事宜

淮北高新区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奖金+一次性任期奖励”的薪酬制度。雇员薪酬不低于淮北市市直公务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0.72倍,不高于3倍。投资促进局(商务局)局长、法务部(政策法规室)部长采取协议工资制,与业绩挂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办理。

雇员中原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实行“档案封存”,保留原有身份和职级,原职级与岗位聘职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相分离,保留“还原渠道”,按规定办理晋级晋职手续,计入个人档案。在聘用岗位上表现突出、符合提拔条件的,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相关规定晋升“档案职务”。

雇员中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1—2个任期内工作表现突出且年轻优秀的高学历、高层次紧缺人才,按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简化程序招聘入编,凡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可调任机关公务员。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淮北高新区负责解释。

四、组织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在淮北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北高新区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淮北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61—3199610(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0561—31989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1—4336139(市纪委、监委派驻淮北高新区纪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招聘岗位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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