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择优比选公告

2020-12-11 21:55:29阅读()杜集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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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更好地激发杜集经济开发区发展的动力与活力,经研究决定择优比选杜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

杜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良好;

3.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在大中型企业工作的人员,应担任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

4.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杜集经济开发区择优比选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犯罪记录的;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仍在影响期的;

4. 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5. 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 其他不宜报名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任(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工作程序

1.报名。区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比选办”),设在区委组织部,统一负责报名工作,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组织推荐:杜集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可通过所属党(工)委、党组以组织名义向区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人选。

网上报名:登录杜集区公开招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hbdj.pzhl.net)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杜集经济开发区择优比选报名登记表》,并报请所在基层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同时上传本人身份证、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同时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本人电子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一致。比选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8:00至12月18日下午17:00。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比选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比选资格。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比选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1终止该职位比选程序。

2.综合评价。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情况,聚焦能力素质、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受表彰奖励,以及一贯表现等,对报名人员进行比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答辩。由区比选办牵头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命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比选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情况。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比选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列入考察。

5.考察和体检。区委成立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深入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排序。同时,区比选办安排入围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人员缺额的,经区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6.决定任用。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人选建议,报区委研究决定。

7.公示。区委研究决定后,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人选有不良反映经查证属实、影响任用的,取消任职资格。

四、任职待遇

(一)管理及聘期。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合同。人员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双方协商一致,可正常续聘,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一次性任期奖励,并予以解聘。

聘用的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实行“档案封存”(杜集区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先办理调动手续),原有身份不变,根据在聘任岗位表现情况,可按照规定晋升“档案职务”和“档案工资”,并保留身份还原渠道。聘用的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实行聘期制。

(二)薪酬待遇。年薪由基薪和绩效薪金组成,扣除个人所得税前,缴纳社保费用、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后,基薪5-5.5万元,按月发放,绩效薪金最高不超过基薪的1.5倍,按年度目标考核结果计算,13.75万元封顶。按照市、区有关规定,享受除目标考核奖之外的其他普惠制的一次性工作奖励。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纪律

比选工作在区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监督电话:0561—309142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杜集区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1—3093114 中共杜集区委组织部

附件:杜集经济开发区择优比选岗位表

杜集区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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