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0-12-09 23:18:04阅读()贵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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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主要从事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犯罪,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20年12月9日起在贵池区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12月21日8:00- 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联系电话:0566-3214808)。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 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附件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持如实填写的《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见附件2)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其中,已被单位聘用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45元/科/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25日8:00--17:00,领证地点在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为政治、经济、人文、管理等常识,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笔试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最终成绩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由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人员待遇按《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因自然减员需要新增聘用人员的,经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区政府批准后,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规定程序聘用。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6-2099928(区生态环境分局)

考务咨询:0566-3214808(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33228(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0年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4: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5:疫情防控提示.docx

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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