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马鞍山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公告

2020-10-28 23:15:54阅读()马鞍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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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教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市教育局现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4名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中学数学、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岗位各1名。

三、选调范围

中学数学岗位: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高中数学教师。

职业教育岗位: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现从事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学的教师。

幼儿教育岗位: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幼儿园教师。

心理健康教育岗位: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5.教研能力较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在全市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威望,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指导能力、教育科学研究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撰写能力。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中学数学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市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称号或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以下),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高中数学教学工作经历,具备中学教师资格和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2.职业教育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市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称号或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以下),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经历,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专讲师及以上教师职称。

3.幼儿教育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市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称号或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备幼儿教师资格和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心理健康教育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8日以及后出生,获得市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称号或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备中学教师资格和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选调公告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mas.gov.cn/)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印山西路299号市教育局教科院510室(联系人:阮红梅)。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马鞍山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选调岗位所需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选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选调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学业绩及教科研成果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除报名表和照片外,其余复印件均按以上顺序装订。

5.资格审查办法:

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适岗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任职资历、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业绩成果及奖励情况等,满分100分。由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适岗评价申报评分表》及相关材料,给出适岗评价的分数。

(四)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A、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师德建设。

B、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范围如下:

B-1-中学数学岗位:中学数学教学相关知识。

B-2-职业教育岗位:职业教育相关知识。

B-3-幼儿教育岗位:幼儿教育相关知识。

B-4-心理健康教育岗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设置。

2.面试

(1)面试对象:取笔试成绩前3名参加面试,若第三名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不足3人的,笔试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演讲答辩的形式。

(3)面试时长:30分钟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5)面试内容:

①演讲:主要由考生阐述个人简历、应聘岗位的理由和优势、从事该岗位的初步设想和打算等。时间10分钟以内。

②答辩:答辩采取现场抽题进行答辩。时间20分钟以内。

市教育局成立面试演讲答辩委员会,由学科专家等人员组成。现场抽签确定演讲与答辩的顺序。面试演讲答辩委员会根据考生演讲和答辩的情况评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以适岗评价分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4:2: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先按面试成绩、再按适岗评价分数高低排序。

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在选调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选调人员审批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拟选调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含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的。

(七)聘用

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选调聘用人员为高级职称的教师,局二级机构有高级职数空缺时,按照选调聘用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六、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组织实施。

七、纪律与监督

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选调工作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2473336(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2472786(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马鞍山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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