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铜陵市郊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2024-10-14 09:24:31阅读()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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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健委、人社部《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中央编办《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4〕50号)和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4〕2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铜陵市郊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1人,招聘岗位详见《铜陵市郊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相关招聘信息,将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布。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人员范围为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对象和范围: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铜陵市郊区卫健委会同编制、人社等部门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的数量、范围条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宜。

(二)组织报名。铜陵市郊区卫健委负责组织拟参加招聘的人员通过现场形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均须填写《铜陵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资格审查表》。拟参加招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且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9日-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铜陵市郊区卫健委(铜陵市郊区大通镇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郊区政府主楼3017,咨询电话:0562-2896960,0562-2896723)。

3.报考人员须填写《铜陵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资格审查表》,报名时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铜陵市郊区卫健委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或失真报考信息,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测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50%+专业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1.笔试。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笔试由市级统一组织,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于10月28日到铜陵市郊区卫健委3017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满分120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知识。

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10月中下旬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专业测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专业测试。岗位招聘人数与专业测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测试。

进入专业测试的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准时到指定场地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有关具体事项将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届时关注。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办法执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由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乡镇卫生院按程序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由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接受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0562-2896960

监督举报电话:

铜陵市郊区纪委监委驻纪检监察组:0562-289709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铜陵市郊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表

2.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书面承诺书

3.铜陵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资格审查表

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铜陵市郊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铜陵市郊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书面承诺书.docx

附件3:铜陵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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