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淮北市市本级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2024-05-29 11:39:41阅读()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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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4]1号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2024年淮北市市本级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

3—12个月。

三、见习岗位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企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100元/人。

四、岗位发布

5月29日起,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徽公共招聘网、淮北人社公众号发布《2024年淮北市市本级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一批)》(见附件)。

五、报名方式

线上:扫描二维码,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

线下: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淮北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S36号。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六、岗位对接方式

1.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选用见习人员。

2.见习人员与意向单位主动对接,自荐申请岗位。

岗位匹配实行双向选择机制,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七、组织上岗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安徽省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后即可上岗。

八、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

相关规定执行。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九、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61-3050620;

濉溪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电话:0561-7505613;

相山区人社部门电话:0561-3193517;

杜集区人社部门电话:0561-3091298;

烈山区人社部门电话:0561-4685592。

附件:2024年淮北市市本级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一批).xlsx

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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