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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1 16:32:36阅读()普洱市人民政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行统一笔试、面试。
三、招聘计划
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1075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22名,思茅区149名、宁洱县84名、墨江县132名、景东县57名、景谷县137名、镇沅县88名、江城县44名、澜沧县105名、孟连县91名、西盟县66名。
定向招聘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类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简称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40名、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7名、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13名、优秀村(社区)干部5名、残疾人1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资格条件等具体详见《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本公告招聘要求和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
(二)普洱市2024年定向招聘计划统筹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实施。
1.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招聘对象:
(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2021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2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募,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2019年、2020年由省教育厅招聘,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1年省教育厅招聘,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9年(服务期3年)、2020年(服务期2年)、2021年(服务期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2.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招聘对象:
经驻普部队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未就业配偶(含2020年以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的未就业配偶)。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指截止报名前未被录(聘)用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退役士兵岗位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
4.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招聘对象:仅面向招聘岗位所属县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招聘。
(1)2021年2月及以前担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连续任职至报名前在岗的村“两委”正职。
(2)2019年2月以来连续担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3年,报名前在岗的村副职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时间可合并计算。
5.残疾人岗位招聘对象:持有各级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备独立完成岗位所需履职能力和身体条件,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1日,年龄条件以《岗位信息表》(附件1)为准。18岁以上指2006年2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指197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生源或户籍要求
1.招聘岗位有生源或户籍要求的 ,报考人员须满足其中一个条件。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户籍地是指报考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
2.非本地户籍人员,2024年2月26日前户籍迁入普洱市的,可报考符合相应户籍条件岗位,集体户籍人员不享受相应户籍政策。
3.本地户籍人员,若户籍地发生变化,以2024年2月26日前最后一次迁入地确认户籍。原普洱籍人员,因就学将户籍迁到学校集体户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为普洱户籍;因其他原因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户籍。
4.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可视为服务县(区)户籍,报名时“户籍或生源地”填写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服务县(区)或原户籍地。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报名前已批准录(聘)用为普洱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或专技人员;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除外。
3.报名前通过各类人才招聘与普洱市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因浪费考录资源纳入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禁考范围人员,因严重违规行为禁考期限未解除人员。
5.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统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记住用户名、密码等信息,以便后续使用。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
2.审核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8:00;
3.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24:00;
4.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
(三)资格初审
1.市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招聘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岗位设置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对于资格审核方面把握不准的问题,请报考人员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报名有关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3)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无误。
(4)专业设置参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3、4)。报考人员填写所学专业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不以学位证及学位名称为准,也不以学校颁发的单独辅修专业证书为准。
①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对照专业目录,查看所学专业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同,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范围内的,可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填写主要所学课程。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②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说明,不以专业方向说明确定所学专业,以括号前的专业名称为准。
③若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末尾“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
④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只允许以其中一份作为报名及资格复审、考察的依据。
(5)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学籍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查询,有学位证要求的岗位,学位证须与毕业证匹配。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特别提醒:
1.请报考人员根据公告时间安排合理错峰报名,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2.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四)报名缴费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缴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收费50元。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减免考试费。点击报考导航页面“网上缴费”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进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证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扫描件,需在材料空白位置注明报考者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证明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材料确认(务必)”→等待审核人员审核。
减免考试费申请时间截止2024年3月3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审核通过视为报名完成;审核不通过,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放弃报名。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从报名缴费次日开始,报考人员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查询报名情况。
(五)招聘计划裁减
1.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裁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
2.特殊急需岗位、定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研究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3.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4年3月6日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布。
4.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于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改报,审核通过视为改报成功,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改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加分事项
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规定的革命烈士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申请加分人员须提交《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户籍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于2024年3月13日前到市、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
七、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按不同类别命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0:30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普洱市,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相关考试事宜可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科,电话:0879—2134964。
5.笔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5月中上旬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市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资格复审单位另行通知。
1.按市、县(区)、乡(镇)3个层级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
2.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3.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期间暂无法提供岗位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的,采取个人承诺制与提供相关材料辅助证明结合方式予以审核,原则上报考人员必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提供原件核验,未及时提供原件核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6)。
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普洱军分区出具的相关审核证明材料;军人业绩计分、综合成绩计算由普洱军分区负责。
退役士兵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的《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情况审核表》(附件7)。
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招聘岗位所属县组织部门认定推荐材料。
残疾人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面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专业技能、适岗能力等方面,拟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模拟课堂教学、说课、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正式确定分值为准。2024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以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正式发布的面试通知、公告为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成绩)×100÷笔试总分}×50%+面试总成绩×5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报考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实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烈士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三级、四级消防士(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残疾人,工作表现突出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人员;“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支援医院在公开招聘时对具有2年以上对口帮扶工作经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聘用。
(五)体检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当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县(区)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的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确定。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市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考察由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考察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共享联动机制。招聘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短期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3.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因报考人员放弃聘用,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1次。
八、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不同用人单位合并招聘多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由报考人员进行选岗,并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二)在普洱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编外工作人员,填报个人报名表时,不用填写工作单位。
(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2022年1月以来第一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2至2024年毕业生”身份的岗位(不含转聘为事业人员的“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
(四)根据《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规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五)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资格复审合格未参加面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考察合格放弃聘用等行为,纳入浪费普洱市事业单位考录资源名单,5年内不允许报考普洱市范围内事业单位。
十、重要提示
(一)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所有事项凡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公告所有附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切勿受骗上当。
十一、联系电话
(一)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2129579
(二)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普洱市委宣传部 0879—2123239
普洱市融媒体中心 0879—2311992
普洱市工商业联合会 0879—2136051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879—3990119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879—2189288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0879—2138573
普洱市民政局 0879—2828329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0879—2144638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0879—2124023
普洱市水务局 0879—2123075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9—2149862
普洱市地震局 0879—2120956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0879—2122030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0879—2125793
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0879—8888505
(三)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012521
中共宁洱县委组织部 0879—3209039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209172
中共墨江县委组织部 0879—4239438
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4239268
中共景东县委组织部 0879—6223237
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6220756
中共景谷县委组织部 0879—5228485
景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017221
中共镇沅县委组织部 0879—5816294
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5816029
中共江城县委组织部 0879—3725778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723112
中共孟连县委组织部 0879—8720958
孟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8728638
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 0879—7220071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7221369
中共西盟县委组织部 0879—8342485
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8342063
十二、本公告由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请点击左下侧“附件”中文件标题查看全文或下载):
1.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6.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
7.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情况审核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附件【附件1: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pdf】
附件【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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