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武清区京津产业新城有限公司公开比选人员公告

2024-07-17 16:46:58阅读()网信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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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优配强京津产业新城干部队伍,进一步服务保障区委“3+1+1”工作思路落实,提高武清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发展需要,优化人才结构,拓展发展空间,提高运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活力,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结合实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天津市武清区京津产业新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公开比选人员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比选职位

本次公开比选职位为新城公司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部员职位,具体包括:部长3名,副部长3名,部员23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公开比选对象为武清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符合条件的驻武清垂直管理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制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专技岗工作人员,区管国企一级公司工作人员。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部长职位的应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现任国有企业中层正职,报考副部长职位的应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现任国有企业中层副职。符合提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也可跨级报考;

4.报考部长级别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报考副部长及以下级别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公务员不满足最低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报考后构成任职回避的。

三、选拔方式

采取综合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总成绩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综合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程序步骤

(一)职位查询

比选职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内容可查阅《天津市武清区京津产业新城有限公司公开比选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现场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00至26日16:00。

报名地点为: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管委会(国际企业社区B3栋216室)。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报告(需在学位网、学信网进行验证)、任职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天津市武清区京津产业新城有限公司公开比选人员报名推荐表》(正反面打印)、本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区管国企一级公司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公开比选要求的其他材料。

2. 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核结果及时答复报考人员。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明确告知拒绝理由。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至28日16:00。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比选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比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综合评价

8月1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采取面谈、查看资料、向报名人员原单位及相关部门核实了解等方式,对报名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各职位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比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3:1的,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1. 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职位比选人数与进入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 组织考察。新城公司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

新城公司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经研究确无合适人员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人员公示及试用

在新城公司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任职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与原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并与新城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五、考务咨询

对比选范围、报名学历身份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请各相关单位或报考人员拨打考务咨询电话。本次公开比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咨询电话82138626,事业单位人员咨询电话82129992,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咨询电话2216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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