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阳泉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15 16:00:13阅读()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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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市纪委监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主要为市巡察保障中心补充人员,共计选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

具体选聘人数及职位设置情况详见《阳泉市纪委监委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聘的报名范围、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5月10日至2005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

7.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除外)。 

8.具有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格或职位要求的条件,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选聘后即构成应回避情形的职位(具体情形参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15日至5月19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3:0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楼322房间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3)3张近期1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需与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一致);

(4)《阳泉市纪委监委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填报完整并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中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为报考者出具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同意报考证明、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加盖单位党委公章);

(6)所在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证明,即提供所在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8)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资格审查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反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聘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选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六、考察、体检

考察实行差额的方式进行,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进入选聘考察人员,由阳泉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情况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考察后确定的选聘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聘资格。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阳泉市纪委监委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选聘人员,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调动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阳泉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在相应岗位进行锻炼,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阳泉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九、咨询、监督电话

选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选聘单位。

咨询电话:0353—2297706

特别提示:

1.公开选聘期间,相关公告信息均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附件1:阳泉市纪委监委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阳泉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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