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忻州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06 20:50:17阅读()河曲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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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充实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经县委、政府同意,拟从13个超编的涉改事业单位(附件二)中公开遴选41名工作人员到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在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岗位。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遴选人数公开、遴选办法公开、遴选条件公开、遴选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河曲县13个超编的涉改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干部和全额事业干部。

(二)遴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配备的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笔试、综合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河曲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qu.gov.cn/)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3天,2023年7月10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一)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

(3)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免冠不限底色彩色正面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

(4)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复印件1份(需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并加盖公章)。

4、报考人员首先在河曲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qu.gov.cn/)下载《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报名期间交到报名地点审核报名。

5、资格审查

(1)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2)县纪委、监委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有序进行,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如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或超过2:1(含2:1)的,按遴选程序开展笔试等相关工作;如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直接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如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遴选计划数,直接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笔试

考试内容按照“选什么人才,考什么知识”的原则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试卷分值为100分。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于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准考证于笔试前一天领取,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应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评卷:笔试结束,由命题人员进行评卷。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综合考核

对已参加笔试人员进行量化综合考评,加权计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按2:1比例进行综合考核。

1、年龄(15分)。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5日后出生)计15分,36-45周岁(1977年7月5日至1987年7月4日期间出生)计10分;

2、学历(15分)。本科及以上学历计15分,专科计10分。

3、专业(15分)。曾从事过执法工作一年以上的计15分,曾从事过与执法工作相关工作一年以上的计10分,未从事过上述工作的计5分。

4、近三年年度考核(15分)。一个优秀计5分;合格计3分;基本合格计0分;不合格和不定等次计-1分。

5、职称(职务)(15分)。高级职称、7级职员以上计15分;中级职称、8级职员计10分;初级职称、9级以下职员以下计5分。

6、民主测评(20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100分,然后按平均分的20%计算,本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与。

7、表彰(5分)。最高受省级以上表彰计5分,受市级表彰计3分;受县级表彰计1分。获得多个荣誉者,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8、处分。不进行量化,但要作为重要参考。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在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参加本次遴选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其本人填写《河曲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编制使用审核表》一式两份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登记表》一式五份,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加遴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0-7288185

监督举报电话:0350-7222008

附件:

1、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13个超编涉改事业单位花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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