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居民低保工作人员公告

2024-09-23 10:43:36阅读()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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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社区低保工作站(以下简称“两站”)建设,根据太原市人社局、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社区城镇居民低保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并人社发〔2011〕1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社区低保工作站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8〕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职业薪酬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人社发〔2020〕81号)和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太原市人力资源市场)《关于补充基层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低保员的通知》(并公就发〔202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站”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杏花岭区“两站”工作人员69名,其中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32名,社区城镇居民低保工作人员37名。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

3.太原市户口或在太原市居住满一年以上(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持有《就业创业证》;

本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二寸红底近照及照片电子版,在户籍地、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窗口办理或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日为准,即1988年9月20日至2006年9月19日期间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军人家属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公告发布日为准,即1983年9月20日之后至2006年9月19日期间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学生;

5.正在接受或曾受到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人员;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和选岗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通过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xtyxhl.gov.cn)予以公告。

(二)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 - 9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47.93.192.66/shanxilb/info/index.html

考生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格式JPG,宽高约120*160像素,字节大小30KB以下)。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料的,一经查询,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9月25日17:00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审查的方式,报名人员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资料后的1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对其所填资料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者直接驳回,并注明驳回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新提交报名资料。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1日10:00 - 9月25日17:00

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需登录电脑端报名系统在线缴纳考务费用200元/人,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费用概不退还。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按正常缴费流程完成报名,随后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笔试结束后,考试费用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26日9:00—17:00,前往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351-3439561。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五)笔试

笔试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准考证打印:笔试公告发布之后即可打印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直接打印即可(具体以笔试公告为准)。

2.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逻辑推理和相关业务知识。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查阅笔试成绩公告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按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社区低保工作站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前,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的,顺次递补。

资格复审开始后,逾期不到放弃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从其他岗位中按笔试成绩顺次递补。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1-6为必备资料;7为以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军人家属身份报考的对应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太原市户籍考生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非太原市户籍考生提供居住证;

3.笔试准考证;

4.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6.《就业创业证》;

7.以中共党员身份参加考试的需提供所在支部出具的证明;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考试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证件;以军人家属身份参加考试的需提供所在部队的相关证明和能证明与军人关系的证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审核部门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太原市杏花岭区民政局公章。

(七)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需加盖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太原市杏花岭区民政局公章)、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考生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行为举止、语言表达、亲和力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八)体检

体检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愿放弃体检,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选岗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进入公示期,若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十)选岗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报考岗位的具体服务社区。若有人员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两站”工作人员由镇(街)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在区人社局备案;社区城镇居民低保工作人员在民政局备案。

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须统一参加区人社局、民政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先培训后上岗。未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两站”工作人员全部为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0351-3439561

区社会救助中心 0351-3048931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 0351-3382451

区民政局 0351-33824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的报名系统平台是应聘者报名的唯一平台,应聘者通过其他平台填报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本次招聘使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杏花岭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居民低保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杏花岭区2024年公开招聘

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居民低保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4年9月20日

附件:2024年杏花岭区“两站”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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