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朔州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08-27 22:10:22阅读()朔州市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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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1.报考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2.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条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详见《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需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需取得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科目不作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

2.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九)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8月18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教师总计52名:其中职业高中教师8名,初中教师9名,小学教师5名,幼儿教师3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单位、学科、人数、岗位要求等详见《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8月18日—8月26日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xian.gov.cn/)及省人社厅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2023年8月22日8:00—8月24日18:00

一般性岗位

2023年8月22日8:00—8月28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的 “退伍证”、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人员的“职业资格证”均要填写在报名表的“备注”栏内(写明证件的名称、发证部门、时间、编号、工种、等级等)。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复审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22日8:00—8月29日12: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结束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8月22日9:00—8月29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原则上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

报考岗位被取消或核减的,经核准后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由招聘单位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名额转入相同招聘单位相同专业要求的一般性岗位名额进行招聘。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一般性岗位条件要求的,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一般性岗位,改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8:00—18:00。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2.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于8月29日前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2023年8月31日 17:00前到应县教育局后院会议室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合格成绩线均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地址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D)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笔试成绩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普通话证、居民身份证、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退役的大学生消防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事实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合格人数不足拟招聘人数,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服务期五年。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监督监管。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应县教育局:03495028158

应县职业技术学校:13994419965 15834329191

监督举报电话:1330349191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温馨提示: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应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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