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2-08 19:18:58阅读()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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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家卫健委科技教育司《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和山西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委直属医疗机构人员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卫人发〔2022〕2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始建于1939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首批国家级爱婴医院,太原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为山西省、太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太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医首诊定点医院。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成绩单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七)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委培毕业生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招聘邮箱:sxszxyjhyygkzp@126.com。

(二)报名时间

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三)报名材料

1.下载《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

报考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由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为.pdf格式;如实填写《信息采集表》,保存为.xls或.xlsx格式。

2.学历学位证、从业资格证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或应聘有明确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3.规培合格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提供)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以上报名材料分别以“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如:院感科医师-王XX-报名表/信息采集表/学历学位证/规培合格证明等等);将命名好的报名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后再发送,压缩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如:院感科医师-王XX-报名材料);邮件发送主题同压缩文件命名方式。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初审

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将应聘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资料提交后72小时内,我院会以短信的形式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并确认报考岗位。收到短信的报考人员,请在第一时间再次核对报考岗位是否准确,如无异议,请回复短信“确认无误,报考人员XX”。若报名资料提交72小时后仍未收到反馈短信,请在工作时间致电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0351)2150713/18735398611详询资格初审结果。

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中的手机号码并及时查收短信。

(五)报名须知

1.每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回复确认短信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报考信息变更。如有特殊情况,请致电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0351)2150713/18735398611说明情况。

2.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采集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及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4.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报考人员规培证书上的培训专业要与《岗位表》中的要求一致。

5.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成绩单等证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证件(证明)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7.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我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因岗位特殊需要,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卫健委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方网站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岗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报名人数另行确定,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领取准考证等事宜请关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个人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

(3)考生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服从现场管理。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和我院公告信息为准。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登录我院官网进行查询。不再另行告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存在成绩相同人员,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我院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需在我院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逾期不再审核)携带审核材料到我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好):

本人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的《报名表》一份、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JPG”格式,大小15K-45K之间,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拷贝至U盘中提交至资格审核现场)。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有效居住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近2个月内)、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住培合格的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可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合格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档案现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或应聘有明确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

(4)资格复审需报考者本人参加,确因疫情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前三天内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时提供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核授权委托书》(附件5)。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在省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公布(如需线上面试,参照高校研究生复试规则进行)。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存在成绩相同人员,则并列进入面试。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岗位排名顺序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我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于收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或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书面确认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宋老师 余老师

政策咨询:0351-2150713、18735398611

监督电话:0351-2150762

医院官网:www.sxszxyy.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1.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

4.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5.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核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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