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北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24 01:15:57阅读()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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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是一所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工业与信息化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双共建,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41年八路军总司令部在太行抗日根据地创办的我党我军第一所兵工学校----太行工业学校,被誉为“人民兵工第一校”。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北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均为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中北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内在读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七)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网址:http://121.40.70.84/

4.在报名网址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需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另行在中北大学网站(http://www.nuc.edu.cn/)通知,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北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在读人员提供载明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未就业的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地公章)(附件3)。

7.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未参加现场确认或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中北大学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考核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中北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中北大学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手续办理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中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联系人:张老师 白老师

咨询电话:0351-3924993

监督(举报)电话:0351-392227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中北大学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中北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中北大学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个人未就业单位承诺书.docx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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