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汾蒲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2020-08-20 13:32:10阅读()蒲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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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汾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通字〔2019〕115号)等文件精神,着眼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聘用专职社区工作者1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品德高尚;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热爱社区事业,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6月30日之前出生至198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聘用,专本科专业为社会工作专业者优先聘用;

5、具有蒲县籍户口或在蒲县居住满一年以上(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应届毕业生户口转入学校的需提供入学前蒲县户籍证明;

6、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在蒲县人民政府网站、蒲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蒲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蒲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持报名表(从蒲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由本人填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

4、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本次考试无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成绩将在蒲县人民政府网站、蒲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蒲县电视台公布。

(3)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经甄别发现雷同卷者,取消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法:依据社区工作性质,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持有专业资格证书者或社会工作者专业高校毕业生优先进入下一环节,除此之外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替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主要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按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并公示。

五、聘用和待遇

1、根据公示情况,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发基础工资的80%和绩效工资,试用期满,由社区管委会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与正式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5年,聘用期包括试用期),为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建立聘用人员档案,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等待遇。年薪酬按照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计发。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并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

3、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组织部和民政局。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社区主管部门协商一致,经组织部门同意,可续聘。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社区主管部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新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一个聘期内取得职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将全程监督并受理社会各界人士的举报投诉。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蒲县政府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0357-5322112

招聘期间公告及公示查询网站:蒲县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蒲县人民政府2020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蒲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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