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汾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2-08-18 23:35:59阅读()临汾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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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11个配套制度顺利实施,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临汾市公安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91名警务辅助人员,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退役士兵(士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现有辅助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临汾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1191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市局机关202人,交警支队192人,直属分局297人,东城分局13人,霍东分局53人,临开分局10人,侯开分局21人,尧都区公安局83人,洪洞县公安局61人,曲沃县公安局50人,翼城县公安局79人,古县公安局20人,安泽县公安局10人,乡宁县公安局1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临汾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因公牺牲现有辅助人员的配偶及子女,设置专门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选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6年8月12日至2004年8月12日期间出生);设置的专门岗位及驾驶员岗位可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

4.具有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学历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学历要求包括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和国家承认的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和其他国民教育,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1日之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5.截止公告日,户籍地为岗位表中各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报考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生源地或户籍地为岗位表中要求的户籍条件),具体各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中专),但应当在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三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临汾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linfen.gov.cn/)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nfen.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2022年8月19日18:00

报名网址:临汾市政府网站群--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nfen.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2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其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的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以及聘用前的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的全过程。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2022年8月20日18:00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2年8月19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8月19日18:00至2022年8月2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2022年8月20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车辆驾驶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5.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现场提交减免手续(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路人社信息大楼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406办公室)。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9月1日9:00至2022年9月3日24:00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0357-8615006)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9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命题和阅卷:由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科目一)和公安专业科目(科目二)。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均为客观题。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须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防疫检查。须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四)体能测评

由临汾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能测评,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

(一)男子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达3: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等。

除按照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退役士官和士兵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面试前一周,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命题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面试要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末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由临汾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有关事宜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发布公告。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特殊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2.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政审结束后,要出具书面考察报告。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可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临汾市公安局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根据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者在此期间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岗位。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薪酬福利

由各招聘单位会同同级人社、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辅警,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规定》《临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及相关经费标准》等规定,核定层级、薪级、绩效工资待遇,缴纳四险一金,按相关规定发放相应补贴。

六、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可咨询各用人单位。

临汾市公安局0357-2188156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357-2168820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0357-2186007

临汾市公安局临汾经济开发区分局0357-2899058

临汾市公安局侯马经济开发区分局0357-2890616

尧都区公安局0357-2186533

洪洞县公安局0357-6251952

曲沃县公安局0357-4539238

翼城县公安局0357-4951777

古 县公安局0357-8322322

安泽县公安局0357-2897331

乡宁县公安局0357-2893521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临汾市公安局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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