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汾大宁县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2-07-13 00:13:00阅读()大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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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305号)、《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5〕3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用计划

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30名。

(二)招用对象

具有大宁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招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6)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表格)2份;

4.就业创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①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通过调查和数据比对,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②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乡村振兴局公章);⑤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⑥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交社区或村委失业一年以上有关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2份;

6.《2022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份;

7.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7月19日。

报名地点:大宁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办公楼三层)。

四、招用程序和办法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招用资格。

2.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内容为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考试成绩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体检。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核人选。

5.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招用人选,在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anin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招用人员招用资格。

6.招用。公示期满,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年到期后退出。

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安置于重要岗位,主要安置在窗口服务、后勤服务和辅助性社会管理服务等岗位。

五、待遇标准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1630元/月)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六、有关事项

招用工作中,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13834343399

监督电话:0357—7722797

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

附件:2022年大宁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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