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汾吉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8 11:53:28阅读()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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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县拟公开招聘5名“乡招村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为县医疗集团吉昌镇卫生院、县医疗集团车城乡卫生院、县医疗集团屯里镇卫生院、县医疗集团文城乡卫生院、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东城分院招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5名,纳入所服务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仍在现所在村卫生室开展服务。招聘单位性质为全额事业。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吉县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

2.具有中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且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有中医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限制;

3.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或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成立“吉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领导组”(以下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招聘采取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程序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监督、指导。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组织。

报名时间:5月8日9:00至5月10日18:00

报名地点: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吉县新城办公大楼东二楼卫体局212室)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学历证书,所在村“两委”及相关乡镇卫生院出具的村医证明(村“两委”出具、所在乡镇卫生院、县医疗集团、县卫体局基层卫生股加注意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由报考人员填写《吉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两个科目)。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缴费,报名截止一周内到县卫体局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减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做出承诺,一经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县医疗集团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县卫体局进行复审,必须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严禁变更或放宽资格条件,坚决防止因资格审查引发的招聘纠纷。对因审查把关不严造成问题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资格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达到本县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

笔试成绩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公示。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以及所对应的村卫生室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并列第一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县卫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卫体局提交复检申请,县卫体局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考察方案由县卫体局负责制定,报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组。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乡镇卫生院执行院长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经县医疗集团初审、县卫体局复审后,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乡镇卫生院招聘的“乡招村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一经聘用,纳入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本人仍需在村医岗位工作,被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借调,主要负责所在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关人事管理事项由县医疗集团负责。

应聘人员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且记入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乡招村用”专项招聘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7-7930212

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7-7925090 联系人:曹精慧

特别提示:

1、整个招聘过程的相关事宜均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发布公告或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及时接听,否则责任自负。

3、考生应妥善保管报名表、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吉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领导组(代章)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吉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吉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吉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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