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晋中灵石县基层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2022-04-18 00:49:35阅读()灵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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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部署要求,巩固拓展农民务工就业成果,每个乡镇、城区设立就业服务站,配置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加强乡镇、城区就业服务工作力量,现根据要求和工作实际,为灵石县各乡镇、城区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3名,从事就业服务工作,公告如下:

一、《灵石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我县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限非农业户口)。

(二)高校毕业生: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毕业五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四)残疾人。

(五)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六)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

上述人员均需在2022年5月30日前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大厦405室)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后方可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灵石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见附件2)

(注:已享受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除外)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3日-2022年5月30日

2、报名地点:灵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大厦405室)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2)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

(二)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

(三)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760元(工资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灵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及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7619508

咨询电话:0354--7619507

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灵石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2.灵石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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