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聘请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公告

2022-05-15 20:46:06阅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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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决定在高新区范围内公开聘请第二批(10名)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的招聘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为西安市常驻居民或高新区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知识;

4、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群众工作基础,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5、年龄18周岁以上至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一定精力和业余时间,能够从事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员工作职责;

6、关心、支持和热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热心环境公益事业,自愿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的科普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监督举报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对环境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反映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并跟踪办理情况;

3、监督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向生态环境局查询相关信息,熟悉了解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流程,对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

4、对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有关考察、调研等活动;参加生态环境局开展的日常监管、监督执法等工作;

5、办理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三、聘任程序

1、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现场报名等形式,接受申请人员报名。

2、资格初审。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候选人。

3、媒体公示。通过资格审核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候选人名单将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集中培训。对公示无异议者,生态环境局将组织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如何履行职责、开展监督工作等内容。

5、颁发证书。生态环境局根据初审、公示、培训情况,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名单,颁发聘书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证。

四、聘期

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属义务性质,聘期为两年。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25日。

2、联系方式:高新区生态环境局(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D座1501室)。电话:029-88333908,传真:029-89580229;电子邮箱:gxqlsfzb@163.com;联系人:王博通。

3、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需填写《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报名表》(可在高新区官网下载,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证件照电子版、自荐信或推荐材料一份。

西安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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