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渭南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06 23:18:41阅读()韩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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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韩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9日至2003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其中《岗位表》中“是否限应届和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一列标注为“限”的,是指该岗位只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韩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cheng.gov.cn/)、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cheng.gov.cn/)、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即可)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以上网站和媒介查询《岗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8︰30—7月1日18︰00。

2.报名网站: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cheng.gov.cn/)。

3.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29日10︰00—7月2日18︰00。

4.有关事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段登录网站报名,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段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态,未通过的可更改报名信息,通过的不能再变更。7月1日18︰00报名结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6月30日上午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7月1日不再公布。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3日18:00。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笔试考务费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缴纳。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缴费后可于招聘工作结束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韩城市考试中心申请减免考务费(地址:韩城市桢州大街南段人力资源大楼对面六楼612室,电话0913-5191604)。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同一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和艰苦偏远乡镇的招聘岗位,经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考务费由考试中心办理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24:00。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

(六)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16日9:00至11:00举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分值: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主要内容:参阅《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类考试大纲》(附件2)。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及扫码,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来陕返陕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5)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以登录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对考试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进行处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规定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对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医务人员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归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还应提供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递补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公告通知为准。

(2)面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经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一并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事项以体检公告为准。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06】19号)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或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

三、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招聘各环节事项以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节点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程序(参考附件3:韩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时间节点安排);

2.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3.本次考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有关的公开招聘考试培训班;

4.在面试(包含面试)后各个招聘环节无故放弃应聘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韩城市各类事业单位招聘。

咨询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13-5223389(工作时间)。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0913-5191604(工作时间)。

附件:1.2021年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类考试大纲

3.韩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时间节点安排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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