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26 00:28:56阅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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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是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由政府开办的为老年人提供机构住养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示范性市一级福利院,主要收养社会孤老、退休孤老、自费寄养老人,提供医疗康复、生活照料、人文关怀等服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临床医生,人数5名;

2.针灸推拿医生,人数1名;

3.康复技师,人数2名;

4.药剂师,人数1名;

5.护士,人数3名;。

6.影像B超医生:人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临床医生:负责病人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等医疗工作,并做好病史采集、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

针灸推拿医生:负责病人的针推诊断治疗工作,实施针灸推拿治疗方案,参与查房、临床会诊及病例讨论、病史采集、治疗评估等,负责临床教学及带教工作。

康复技师:能够按照康复医师的处方,准确实施执行康复方案,指导护理人员对老人进行康复训练,做好医疗仪器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药剂师: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按照分工做好药品的采购、进出库验收、日常调配、排药和管理工作,每月做好药品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护士:在四大照料中心主任及住院部护士长的领导下,从事住养老人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等专业服务工作。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活动,参加业务讲课、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实施健康宣教并协助老人进行各项康复活动,适应翻班工作制。

影像B超医生:负责全院医学影像B超心电的检查工作,及时准确出具检查结果,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负责机器附件、医疗用品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做好医疗仪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

2.招聘对象条件

临床医生:4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或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范围内科、全科或中医科,外省市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

针灸推拿医生:4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为中医针灸推拿,能准确熟练掌握经络腧穴、负责老人针推诊断治疗工作,实施针灸推拿治疗方案。外省市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

康复技师:3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且熟悉康复治疗的相关仪器操作,并能独立完成各种康复治疗工作,外省市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

药剂师:3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药剂士及以上资格证书,外省市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

护士:年龄30周岁以下,护理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具有护士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外省市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

影像B超医生:4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关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能独立操作使用B超心电相关医疗设备,能够独立准确无误完成检查诊断工作,及时书写并发放诊断报告,外省市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宝山区漠河路655号人事科收或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9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根据收到的个人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 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毛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55号

邮 编:201999

联系电话:36211852

邮 箱:sanfuyuanrs@163.com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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