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2022-03-06 23:46:30阅读()峄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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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152名,具体岗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特殊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到45周岁(197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4、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6、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有公安工作经历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者见义勇为英雄、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以及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3月6日17时止。

应聘人员需下载并填写《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下载地址:枣庄市峄城区政府网站(www.ycq.gov.cn)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zgaj613@126.com。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现场确认为准。

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一栏要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邮件附件中上传照片。报名登记表文件名需保存为“招聘职位+姓名+身份证号”。不上传照片或不按规定命名文件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初审符合条件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还将进行目测、身高及视力检查。

1、时间(具体时间请以电子邮箱报名时回复的邮件为准)。

2、地点:峄城公安分局教培中心。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反正面打印,在诚信承诺书和身体状况确认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个人征信报告。请提前到各级人民银行开具,留存原件一份;

(5)退役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学历水平须在2021年8月前取得),查验报到证并留存复印件一份。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8)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各项专业技能证书、体现个人特长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查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的档案材料,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及其他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四、体能测评及面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面试。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一)体能测评

应聘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按照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相同的,按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二)面试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基本法律素养和保密意识等。

五、政治考核和体检

(一)政治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评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时间并列的,再按10米×4往返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须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成绩时效

在集中招聘后一年内部分岗位出现用人需求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相应岗位,不再组织进行面试。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对新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按照《关于贯彻枣政办字[2017]24号文件积极稳妥推进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意见》(峄政办字〔2017〕)等相关规定执行辅警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工资不低于17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632-7794525。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1.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公开招考辅警报名登记表.doc

3.应聘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doc

4.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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