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2-04-07 00:56:05阅读()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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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县级规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管。依法承担药品、粮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农畜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环境、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及相关技术创新研究工作,依法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相关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委托,对相关涉案产品进行检验、评估认定以及为相关单位提供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非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10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或职业技能条件(详见附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照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需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三、报名和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6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邮箱:wfsjyjczx_rsk@wf.shandong.cn

咨询电话: 0536-3318390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5月6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2022年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电子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上述材料除原件为电子版的,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4.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资料要求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不良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因应聘人员提交信息资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不合格人员另行通知。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不指定教材,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技能相关知识等,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符合应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采取面谈方式,确定是否进入体检范围。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体检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面试人选不能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此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合同人员工资待遇。拟聘用人员在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上岗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与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需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以及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官方公众号(公众号名称:潍坊检验检测)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中,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本简章由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2年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2年4月2日

附件1:2022年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2年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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