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

2021-10-09 16:35:00阅读()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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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鼓励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根据《菏泽市定陶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定陶区社会各界公开选聘16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监督职责;

(四)品行良好,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且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二、监督职责

(一)监督全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及专题调研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等活动;

(三)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发现有违法或明显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提出监督意见建议;收集反映群众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四)办理区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三、任期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连聘连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动解聘。

四、选聘方式

(一)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区人大、区政协,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推荐;

(三)区司法局向符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条件的社会人士发出定向邀请。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通过登录定陶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tao.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fjleiting@hz.shandong.cn

(二)审查

区司法局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申请人(被推荐人)的任职资格、日常表现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拟聘人选在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天。

(四)聘任

区司法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请区政府聘任,由区政府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书。

(五)公布

在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265067097

电子邮箱:sfjleiting@hz.shandong.cn

地 址:菏泽市定陶区范阳路中小企业创业园内定陶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附件: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docx

菏泽市定陶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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