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营市东营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2-09-18 23:12:28阅读()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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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工作者性质

本次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各镇街道(东营商贸园)的社区工作,与各镇街道(东营商贸园)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45人,其中史口镇1人,辛店街道12人,黄河路街道12人,文汇街道19人,东营商贸园1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高校毕业生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0年、2021年毕业但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考试。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25日 9:00-18: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20日-26日 9:00-18:00

报名网站: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yq.gov.cn/)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区招聘主管机关审查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2年9月20日-26日 9:00-18:00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指定专人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会说明未通过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会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9月20日-27日 9:00-18: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于2022年10月1日9:00-10月7日9:30内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组织阅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按规定程序通过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若报名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取消笔试,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加分项”计算总成绩。加分项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初级总成绩加1分,中级总成绩加2分,高级总成绩加3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面试结束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需将证书原件报东营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人才发展室(312室)审查。

5.面试结束后,东营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对2020年、2021年毕业但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的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审查,因招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用,并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面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

7.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因招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一)考察:考察由东营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须在考察阶段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以上材料提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招聘人员承担。招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招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录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公示和录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进行选岗。各镇街道(东营商贸园)进行岗位安置,与录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八、工资待遇

按照《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区社区工作者薪级体系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区政办发〔2020〕30号)落实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考选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报名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8223980 18554699556

东营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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