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州禹城市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8-10 10:38:10阅读()禹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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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德公岗〔2024〕1号)、《关于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规范运行的通知》(德公岗〔2023〕2号)、德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德人社字〔2022〕215号)、《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上岗,现对我市2024年开发的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328名(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和安置范围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二)以下群体不得安置为公益岗人员: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个体经营者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人员

4、全日制在校学生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人员

6、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

三、补贴待遇

四好公路养护岗:450元/月

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岗位的出勤天数等实际情况确定。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周六、周天除外),岗位未录用满的情况下,本次招聘年度内长期有效。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岗位所在村登记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清退机制

(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与其解除劳务协议: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

5、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应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其他情形:

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 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 )研究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六、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失实情况,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名咨询电话:

交通局:0534-8316292

监督电话:

人社局:0534-7221598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1、禹城市2024年第三批城乡公益性岗位情况表.xls

2、禹城市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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