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三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4-10-22 08:49:22阅读()广安公共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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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向社会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全市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73名,其中战斗员岗位47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3名,通信员岗位5名,消防文员8名。

二、岗位及职责

(一)战斗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消防车驾驶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备勤;对车辆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协助灭火救援和日常训练。

(三)通信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支队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

(四)消防文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协助做好消防宣传、辅助执法、会计核算、材料撰写、视频剪辑等工作。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服从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辖区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性别限定为男性,其中: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通信员岗位应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相应的专业能力。

(五)消防文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

4.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

5.驾驶员岗位持A1驾驶证;

6.具有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处置、化工专业知识或化工行业从业经验者;

7.通信员岗位具有计算机、软件、网络安全、三维建模、CAD制图经验者、持有无人机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者、计算机等级通过一级以上(含一级)并取得证书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1日-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本人报名表电子档和蓝底一寸照打包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单位”发送至1799369584@qq.com邮箱,联系方式务必确保准确,保持通信畅通。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3、4),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岗位(只能选择一个);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所用的身份证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报名者所提交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如因个人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26-88620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

报考人员按照短信通知,携带相关报考资料到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年龄、学历、获奖、取证等情况。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设复测环节,资格复核和心理测试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六)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按照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顺序进行。

1.体能测试。应聘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能测试,在测试前为每名考生购买不少于3天的意外伤害险,体能测试合格后,驾驶员岗位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驾驶技能考核,体能考核标准参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6)。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至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5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消防文员仅有体能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予招录。消防文员还需进行笔试,笔试成绩纳入考核总成绩。

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考动机、性格特征、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面试结束后,根据所有意向单位招录人员成绩排名,已入围但报考的单位招录名额已满,应聘者可签订《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详见附件5),服从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调配,不签订视为放弃,不再参加体格检查。

3.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消防文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保存好票据,待正式录用后予以报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申请复检1次,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工作组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格检查(含复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政治考核。各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期间,身体复检人员得出“不合格”结论的,即视为体格检查不合格,取消政治考核对象资格,即时予以淘汰。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按照130%的比例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力资源网和“广安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和待补录人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录用。

(三)岗前培训。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整个培训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和训练服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作制度及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特殊工时(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正常享受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应聘人员根据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按规定发放试用工资。经考核、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并免费提供食宿、服装。

(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八、岗位分配

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各区市县拟招录名额、报名意向和调剂意向统一对招录人员分配工作单位。具体岗位任务由所分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于拒不服从分配的,不予录用。

九、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批次招录市消防救援支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录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或未及时接收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通知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本次招录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附件:1.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队员招录计划表

2.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文员招录计划表

3.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4.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报名表

5.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

6.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测试项目及标准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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